個體戶營業執照能變更或是過戶嗎?
一、個2113體戶營業執照是不能變更或是過戶的。具體情況5261如下:4102
1、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1653十條規定,“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后,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p>
所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本身不能轉讓,不能過戶。必須由原經營者注銷原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新經營者辦理新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能直接變更經營者姓名。只能變更個體戶名稱、經營范圍、注冊地址。
如果想變更經營者姓名可以到當地工商局申請改制,將個體戶改為個人獨資企業即可辦理經營者變更。
二、營業執照變更的流程:
1、到當地工商局核準名稱。
2、登報改制聲明。
3、到工商局遞交材料
4、取照。
5、如果名稱變更了還需要刻章。
6、辦理機構代碼。
7、辦理稅務登記證。
擴展資料:
營業執照注銷程序:
1、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后,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國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后,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地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會收回營業執照。
需要注意的是,注意工商注銷前要先在媒體上公示三次注銷公告,報樣要給工商局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營業執照
個體戶營業執照能變更或是過戶嗎?個體工商戶營業執能直接變營者姓名。
變更個體戶名稱、經營范圍、注冊地址。
如果想變更者姓名可以到當地工商局申請改制,將個體戶改為個人獨資企業即可辦理經營者變更。
流程為:
到當地工商局核準名稱
登報改制聲明
到工商局遞交材料
取照
如果名稱變更了還需要刻章
辦理機構代碼
辦理稅務登記證
個體戶營業執照能變更或是過戶嗎?個體戶的這個營業執照不能過戶。嗯,它變更的話也不能變更法人,只能變更地址之類的。
個體戶營業執照能變更或是過戶嗎?如果變更個體營業執照以法人代表去變更,你自己辦法變更的,要帶上身份證,公章,法人章,營業執照去變更,我建議你還是自己從新申請,要不下回涉及到的很都東西,你會很麻煩的,都要以前的法人才能辦理的,留下隱患,在說了,你在變更時期還是可以生產的,你到工商所去說明情況,應該沒有關系的。你要變更或過戶手續走的路線還是一樣的,還得把原來的法人去變更,趁這個機會辦好,要不下回還有很多要麻煩別人的,希望你考慮下。 你都盤下一個廠了,還在乎這點麻煩,下回涉及的稅收,糾紛,產權,很多很多,所有我認為營業執照對一個廠很重要,還是變更自己名下為好。
個體戶怎樣變更為公司性質無法變更.如果要領取公司執照,必須具備公司的條件.如:資金,場所,人員,章程,經營范圍,公司名稱等.然后進行驗資,方可領取營業執照.個體照如果不需要,可以申請注銷,完全免費.
個體戶怎樣變更為公司性質去工商變更就可以了 具體的政策需要的材料你問下注冊地確認下
個體戶怎樣變更為公司性質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我國最新的公司法規定了最底的注冊資本是:3萬元現金資本. 可以是一人公司!
個體戶怎樣變更為公司性質當你的雇員達到8人以上時,你就有私營企業的性質。就可以變更為私企公司了。
個體戶怎樣變更為公司性質注銷個體營業執照,方法如下:需要準備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本副本原件刻公章章(公章繳工商局)等材料去營業執照工商所辦理填份申請注銷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表格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公章交給工商部門完注銷手續然后申請公司營業執照:l 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咨詢,就人員、經營范圍、登記主管機關等取得初步意見。l 再領取、填寫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書,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手續。l 其次,向登記主管機關提交股東身份證明、委托書等必需的文件、證明。l 登記主管機關受理后進行審查、核準,10日內作出核準或駁回的決定。因為私營企業開業登記手續較為繁雜,故應提交的文件也比較多。包括:(1)申請人身份證明。獨資企業申請人是投資者本人,合伙企業申請人是指合伙人推舉的負責人。(2)凡是申請開辦私營企業的人員,必須出具居民身份證,并根據自身情況提交如下證件:城鎮待業人員應提交待業證明;個體工商戶應提交營業執照;辭職、退職人員應提交原單位出具的辭職、退職證明;離退休人員應提交離休、退休證;停薪留職的科技人員應提交停薪留職協議書和資格證書;符合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應按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沒有領發居民身份證的農村村民應提交戶籍證明。(3)場地使用證明包括:自有私房應提交房產證明;租用房屋、場地應提交房屋場地租賃合同、有關房地產證明及管理部門許可使用證明;使用土地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4)驗資證明。(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6)應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長、董事、監事等任職文件。(7)開辦合伙企業,需提交合伙人的書面協議。合伙協議應載明以下事項: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地的地點;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入伙與退伙,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違約責任等。合伙協議可載明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伙人爭議的解決方法。合伙協議須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以上內容來自于百度經驗